天山網訊(記者武運波報道)患有精神分裂症的任某,持菜刀砍死母親,後經鑒定依法不負刑事責任。近日,庫爾勒市人民法院作出准予對其進行強制醫療的決定。據悉,該案是新刑訴法實施以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審結的首例強制醫療案件。
  任某1979年10月出生於庫爾勒市。2005年5月,他因患“分裂情感性精神病”住院治療,後又多次住院,2010年3月因病退休。
  2013年11月4日10時許,任某在家中感覺身體不適,母親唐蘭熬藥讓其喝,任某產生幻覺,認為母親已經死亡,有魔鬼裝扮成母親的模樣來毒害他。任某衝進廚番拿出菜刀猛砍其母親頭部、頸鉑致唐蘭當場死亡。
  當日,任某因涉嫌故意殺人被庫爾勒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經庫爾勒市公安局鑒定,任某患精神分裂症,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爾勒市公安局於2013年12月17日作出撤銷案件的決定,12月23日向庫爾勒市人民檢察院移送強制醫療意見書。
  2014年2月13日,庫爾勒市人民法院審理後,作出《強制醫療決定書》,認定任某有繼續危害社會的可能,符合強制醫療條件,對其強制醫療。
  新疆梨城律師事務所律師任育民說,為確保強制醫療程序的規範適用,避免未受約束的精神病人危害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安全,防止“被精神病”或者假冒精神病逃避刑事處罰情況的發生,2013年1月起實施的新修訂刑事訴訟法,專門對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強制醫療程序作出規定,公安機關可對符合強制醫療條件的精神病患者出具強制醫療的建議,由檢察機關提出申請,人民法院最終作出決定。  (原標題:新疆巴州審結首例強制醫療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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