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財務信息披露涉嫌違規,海聯訊一度成為資本市場上的“造假”代名詞。上周末,公司的一紙公告又掀起浪潮。公司4股東出資2億元設立投資者利益補償專項基金,這也是中國資本市場上由大股東主動出資運用市場機制補償投資者的首例。 京華時報記者王浩嬌
  出資2億設專項基金
  因海聯訊主要股東擬籌劃對適格投資者的補償工作,公司股票自2014年6月10日起停牌。這一補償辦法終於在上周末浮出水面,公司股票今天將復牌。
  公告顯示,公司主要股東章鋒、孔飆、邢文飈和楊德廣出資2億元設立了《海聯訊虛假陳述事件投資者利益補償專項基金》,以補償適格投資者因海聯訊虛假陳述而遭受的投資損失,專項補償基金管理人為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
  上周五,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這是中國資本市場上由大股東主動出資運用市場機制補償投資者的首例,對此表示支持。但證監會對海聯訊涉嫌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目前還在調查中。
  三類投資者可獲補償
  根據公告,基金將“首次公開發行信息披露日”2011年11月11日作為虛假陳述實施日,將“被立案稽查公告日”2013年3月22日作為虛假陳述的揭露日,將兩次更正公告2013年4月27日、2014年4月30日作為虛假陳述的更正日。
  投資者只有對海聯訊股票的交易具備如下情形之一的,才屬於基金的補償範圍:一是自2011年11月11日起,至2013年3月22日之前買入海聯訊,且在2013年3月22日及以後因賣出或持續持有海聯訊而產生虧損的;二是自2013年3月22日起,至2013年4月27日之前買入海聯訊,且在2013年4月27日及以後因賣出或持續持有海聯訊而產生虧損的;三是自2013年4月27日起,至2014年4月30日之前買入海聯訊,且在2014年4月30日及以後因賣出或持續持有海聯訊而產生虧損的。補償金額=投資差額損失+投資差額損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稅+資金利息。基金將自公告刊登之日起兩個月內完成補償金額的計算及補償資金的劃付。
  主要股東另作兩承諾
  深交所昨天也發佈了海聯訊上述事宜的問答。公告中顯示,除了設立專項補償基金外,海聯訊主要股東還在2014年4月30日作出另兩項承諾,一是如公司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應收賬款到2014年12月31日仍然無法足額收回、發生壞賬損失,海聯訊主要股東將個人出資足額補償。二是主要股東將在未來12月內選擇適當時機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增持50萬至300萬股公司股票。
  □律師說法有利於投資者維權
  知名維權律師嚴義明昨天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海聯訊大股東此舉,或是希望能作為證監會在作出行政處罰時的一個考量因素。另外此舉本身也有利於投資者維權,實現自己的權益。這樣的態度無疑是十分積極的,大股東主動賠償,也避免對上市公司及中小股東造成二次傷害,如果賠償由上市公司作出,毫無疑問將對現有股價造成更大程度影響。
  □股民反應法律責任仍需承擔
  海聯訊的股吧中,投資者對此事也紛紛表達了自己的看法。有股民認為,“這是中國證券歷史的首創,儘管海聯訊公司的虛假事件在前,但現在看來,公司主要股東的行動還是非常真誠的,這樣的賠償機製做出了一個樣板。”還有股民說,“公司真霸氣。我給你點32個贊。”也有股民認為,即使賠償也要懲罰,“造假公司及責任人照樣要承擔法律責任才公平。”  (原標題:海聯訊4股東設2億補償專項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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